突出“五个加强” 提高市民文明素质
市民文明素质是指生活在城市中的大多数人,在心理、性格和行为等方面的基本特征和文明程度,是市民精神风貌和文明涵养的综合反映,是衡量城市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尺。近年来,我们以创建和巩固全国文明城市为抓手,大力培育、宣传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取得了良好成效,有力提升了市民文明素质。当前,我们要以开展“美丽南宁·整洁畅通有序大行动”为抓手,深入实施“文明有序提升工程”,切实加强公民道德和诚信建设,加强文明行为引导和宣传鼓劲,加强文化熏陶,持续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共同建设文明南宁、有序南宁、和谐南宁、美丽南宁。
1 突出加强公民道德建设,不断提高市民文明素质
国无德不兴、人无德不立。公民道德是城市文明的核心和灵魂。加强公民道德建设有利于提高市民文明素质,推动社会迈向文明进步。要继续办好“道德讲堂”,持续加强以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为主要内容的公民道德建设,为“四个全面”凝聚道德力量,树立“文明南宁”新形象。突出抓好以文明礼貌、助人为乐、爱护公物、保护环境、遵纪守法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德建设,教育引导市民群众自觉维护社会公共秩序,礼貌待人,不损坏公交候车椅、公用电话、公厕、井盖、路灯等城市公共基础设施,不破坏公共绿地植物,爱护街道、商场、公园、医院等公共环境卫生,自觉维护公众利益,做有公德心的好公民。切实加强以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为主要内容的职业道德教育,在教师、医生、公务员等各类职业人群中开展职业道德教育主题活动,通过明理念、定章程、严惩戒、树典型等方式,鼓励人们坚持职业操守,遵循职业规范,履行职业职责,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贡献出自己的聪明才智,做出不平凡的工作业绩,成为行家里手。继续抓好以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为主要内容的家庭美德教育,深入开展五好文明家庭和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选树宣传文明家庭,以好的家风支撑起好的社会风气。加强以正直无私、谦虚谨慎、团结友爱、勤奋奉献、言行一致为主要内容的个人品德教育,深入开展“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弘扬仁爱孝悌等中华传统美德,鼓励人们坦坦荡荡做人、踏踏实实做事,热爱祖国、奉献社会。扎实推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校园和“洒扫应对”主题实践活动,培养青少年学生从小认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抓住各重要时间节点,组织清明祭英烈、六一“学习和争做美德少年”、七一 “童心向党”、十一 “向国旗敬礼”等活动,引导未成年人确立爱国、诚信、孝敬、勤俭等道德规范。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和“能帮就帮、马上就办、敢做善成”的南宁精神,深入开展志愿服务和各种帮扶活动,引导教育市民群众遇到别人患难时及时伸出援助之手,在无私帮助他人的同时快乐自己。
2 突出加强诚信建设,不断提高市民文明素质
“诚者,天之道也;思诚者,人之道也” 。诚信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重要手段,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显著标志。要深入开展以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为主要内容的诚信建设活动,大力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培育“诚信南宁”品牌,展示“诚信南宁”形象。要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做到决策信息公开、项目建设信息公开、经费开支信息公开,提高政府公信力和文明服务水平;要贯彻落实好《南宁市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失信人员从业惩戒规定(试行)》,对公职人员失信行为严加惩戒,教育引导公职人员带头诚实守信。要加强商贸流通企业诚信建设,建立诚信企业创建标准和评定办法,广泛开展“诚信经营示范店”“诚信餐饮示范店”等诚信创建活动,着力在全社会普及商务诚信。要贯彻落实好《南宁市城市管理领域失信联合惩戒办法》《南宁市个人信用信息征集使用管理办法》,综合运用政策约束、信用否决、法律惩戒等多种手段,加强社会诚信建设。要深入开展司法公信建设活动,确保司法人员公道办案、公正办案、廉洁办案,让人民群众从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社会公平正义,感受到法治的力量和社会的文明进步。总而言之,通过全方位加强诚信建设,推动全社会形成“诚信光荣、失信可耻”的良好风尚,不断提升城市文明水平。
3 突出加强文明行为引导,不断提高市民文明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