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太平区民政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信息公开相关规定,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大力推进信息公开工作,不断规范信息内容,创新工作形式,提高工作水平,有力地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开展。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较好地完成了全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总体公开情况
2018年,我局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8〕23号)、《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辽政办〔2018〕27号)、《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阜政办发〔2018〕84号)和《太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阜太政办发�z2018�{46号)以及省、市、区相关文件的安排部署。
一直以来,太平区民政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把手经常亲自过问、督促工作开展情况。坚持将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管理,扎实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并形成长效机制。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专人负责我局政务公开信息的发布,下达责任目标,加强统筹协调,落实责任到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从严审查内容。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逐级审查,填报《信息发布审批单》并由主要领导亲自审定、签署,有效地防止了差错,杜绝了失泄密问题。
2、扩展公开方式。充分利用太平区政府网站、太平时讯、市局门户网站等多媒体信息平台,将社会救助、救灾福利、安全生产、社区建设等政府信息和政务活动情况向社会主动公开。经宣传部审批备案,开设了太平区民政局微信公众号,不定期推送惠民利民等相关政策信息,受到群众青睐。2018年全年共向各信息平台发布政务信息72条。
3、及时回应社会关切。通过各种渠道,对社会普遍关注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政策进行介绍和解答。2018年,太平区民政局共受理民心网案件16件,获得5星好评,群众满意率100%;5月份,积极参加以“推进政务公开优化营商环境”为主题的“政务公开日”活动,设立了咨询点,悬挂宣传条幅,摆放宣传展板,并现场发放政策咨询手册和宣传资料800余份。
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根据区委、区政府的统一要求,为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透明运行机制,本着“便民利民,为人民服务”的原则,我局对权责清单、公共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及流程图进行了重新梳理,为行政审批事项进驻太平区行政服务大厅做好充分准备。全面推进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在太平区政府网站《政务公开目录》中,先后发布本部门2018年预算情况的说明、2018年部门决算情况的说明, 主动接受公众监督。
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
做好政务事项目录及办事编制的更新与完善工作。按照“一数一源、一事一码”的原则,对政务服务事项进行统一编码管理,形成“同一事项、同一标准、同一编码”,完成我局42项行政职权“互联网+政务服务”模板的创建工作。做到方便网上办事,公开审批服务流程。根据区政府办行政服务大厅工作要求,及时编制本局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的办事指南和流程图,并上报至区政府办公室。
五、其他政务公开事项情况
一是做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提案工作,并按照要求将提案结果公开;二是积极开展政策解读,实行政策解读和政策制定同步安排,由主要领导负责多次组织各镇、街召开专题工作会,及时对重要政策文件进行传达、解读和安排部署;三是严格执行政务舆情回应制度,加强回应机制建设、注重回应效果,对待来信来访案件,做到第一时间向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汇报,并及时向诉求人反馈,解决问题;四是加强政务公开的宣传和学习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六、存在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回顾2018年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主动公开内容不够深入、信息更新维护不及时等问题。面对问题,深入分析,2019年,我局将从以下几个方面不断改进和完善 :
一是加强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功能,发挥平台对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的主导作用。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管理全局政府信息的发布和处理,加强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能力,确保工作人员能够熟练地掌握信息发布,以及其他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