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4月8日下午,潍坊市公安消防支队昌乐大队配合市消防支队稽查大队依法查处�o�N镇苇沟村一家违法加油点,及时摘除了这颗“定时炸弹”。 4月8日,有群众向消防部门举报称位于昌乐县�o�N镇苇沟村有一家无证储存、经营汽油、柴油的加油点,严重影响了周围居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接到举报后,市消防支队稽查大队稽查员牟卫华、秦国强在昌乐大队消防监督员康禄东、孙全超,�o�N镇派出所岳恩明所长陪同下,一同到举报现场进行调查。 经查实,昌乐县�o�N镇苇沟村王生训经营的利丰化肥销售处后院内共存放有7个柴油桶,每桶可容纳300斤柴油,其中有5桶柴油液体在院内存放。经销处店内还存有1桶容量为25升的汽油,无任何安全防护措施,对附近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构成了严重威胁。一旦发生火灾事故,后果将不堪设想。 消防检查人员就加油点的违法行为及存在的火灾隐患对加油点负责人进行了详细说明后,依据新《消防法》第六十一条规定对其进行了处罚、查封,为附近群众及时消除了安全隐患。 目前,此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之中。 (记者郑毅通讯员伊姿月)
违法加油点藏身化肥销售处后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