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湘市城乡标准地名标志设置工作实施方案》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临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8月29日
临湘市城乡标准地名标志设置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规范我市城乡道路、住宅小区、建筑物名称及地名标志,提高地名信息化管理水平,促进地名管理标准化、规范化,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民政部《地名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和省民政厅、省公安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市场监管局《关于进一步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的通知》(湘民发〔2019〕14号)等法规和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依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法规及标准,按照尊重历史、照顾习惯,体现规划、易找易记的原则,清理整顿现有不规范地名、地名标志,规范地名使用,提高地名公共服务,完善地名管理制度,建立地名规范长效机制,着力推进地名管理工作的法制化、标准化、规范化,不断提升城市形象,方便群众生产生活,促进地域文化繁荣,为接力打造“精彩北大门、品质新临湘”营造良好的地名环境和社会氛围。
二、基本原则
(一)审慎稳妥,依法实施。准确把握工作重点,严格遵照认定标准,充分征求各方意见,科学合理确定不规范地名清单,对于可改可不改的不予更改,防止乱改老地名,确保地名总体稳定。做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依法依规推进,避免因清理整治工作引发群体性事件。
(二)以人为本,便民利民。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积极动员,广泛宣传,争取各方面的理解支持。妥善做好所涉证照、标牌信息变更等工作,尽量降低因地名更名给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带来的不利影响。
(三)体现特色,传承文脉。对不规范地名进行标准化处理,要符合地名命名更名基本原则,体现历史、地理、人文特征和地方特色。充分汲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养分,发挥文化引领作用,多命名一些能够反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反映人民群众美好向往与期盼、具有丰富文化内涵和地方特色的新地名、好地名,树立鲜明价值导向,彰显时代精神。
(四)标本兼治,注重实效。按照“整治存量、遏制增量”的要求,在做好清理整治现有不规范地名的同时,加大地名法规政策宣传力度,积极推广使用标准地名。推进地名规划编制实施,加强地名命名更名管理,完善地名命名更名机制,从源头上有效遏制产生和使用新的不规范地名。
三、目标任务
(一)规范使用标准地名。加强地名公共服务能力建设,依托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成果,通过清理整治街路巷、房地产广告、户外标牌标识、互联网地图、在线导航电子地图等载体上的不规范地名,对不规范、不标准、不符合要求的街、路、巷、居民区和村、组等地名进行重新普查、命名,对未命名的地名进行集中普查、命名。完成全市城乡标准地名目录认定,编印《临湘市地名目录》,为社会提供准确便捷的标准地名信息。
(二)清理更新不规范地名信息。对居民区、大型建筑物、道路、街巷等地名中存在的“大、洋、怪、重”等不规范地名进行规范化、标准化处理。对标注不规范地名的地名标志、道路交通标志等公共标志牌进行更换。对涉及不规范地名的身份户籍、不动产登记、工商注册等证照上的地名地址信息予以变更。
(三)完成标准地名标志设置。此次地名标志设置涵盖全市镇(街道)、村(社区)、组标准地名和城区街、路、巷、楼、门、单元、户牌。街路牌设置要力求定位合理、指示明确、辨认方便、样式美观、自成网络,不重不漏、自成体系。编码要科学合理,对已有编码但不符合编码规则的要予以调整改进。各种地名标志的安装位置、高度、方向、密度要科学合理、美观大方。
(四)规范地名标志管理。通过地名命名、编号、地名标志设置工作,建立完善城乡地名标志服务体系。在设标的同时建立一套地名标志的维护管理机制,明确各有关部门的职能,压实责任,强化管理。按照新地名的命名登记,完善地名标志档案体系。充分发挥地名标志的指位导向和美化环境功能,实现我市街有街标、路有路标、门有门牌、好认好找的预期目标。
五、时间安排
利用10个月时间完成全市地名标志规范设置和补充完善工作。2019年8—12月,主要任务是与第二次地名普查成果进行对接,做好全市城乡标准地名目录认定,完成新城区街、路、巷牌标识设置和老城区街、路、巷牌标识的更新补充完善。2020年1—5月,主要任务是完成全市各镇(街道)、村(社区)、组标准地名设置工作。
六、工作步骤
(一)组织准备阶段(2019年8月1日至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