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未成年人教育也一直是政府部门所重视的,也是学校教育最重要的部分。学校是未成年人活动聚集的场所,所以学校的教育对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起着非常重要的影响,同时社会也是未成年人必须要接触的,来自社会的关爱,社会的环境都会对未成年人的身心造成一定的心理影响和生理影响。
开封市金明消防大队消防培训走进知言小学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3月11日,金明大队宣传人员走进知言小学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培训与演练,增强了师生在遇到危急情况下的应急防范和疏散逃生自救能力。
演练在上午11点准时开始,此次演练设定起火点为主教学楼二楼某教室,学校领导在得知火情后,立即报警,并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在各班主任的指引下,全校学生按预定的撤离路线分批从教学楼撤离出来。随后,大队宣传员就此次演练向全校师生讲解了存在的不足之处,提醒师生们在遇到火灾时如何正确、快速逃生,并针对小学生好奇心强、活泼好动的特点,运用生动活泼的语言和丰富的案例,从多个角度向老师和学生阐述了学校消防安全教育的重要性。考虑到孩子们年龄太小,接受有难度,大队宣传员采取一些简单形象的问题与孩子们进行互动。有针对性地讲解了“怎样防止火灾的发生”、“如何报警”、“报警的方式方法”、“如何在火场进行逃生自救”等与师生们日常学习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类消防知识;同时,还现场向同学们讲解了灭火器的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最后,大队宣传员还组织学校师生开展了灭火演练老师与学生们踊跃上场,师生们提起灭火器迅速赶到事先布置好的燃烧树叶堆前灭火,起火部位被瞬间扑灭,亲身体验了对灭火器的使用、进一步深化了演练效果,真正使老师与学生们掌握了消防安全知识。
培训结束后,老师们纷纷表示此次演练生动形象,学生们学到了不少在平常课堂中学不到的消防安全知识,对自己遇到突发情况如何处置起到了很好的示范作用。通过此次演练,学生从根本上提高了应急逃生的安全意识,让学生真正掌握遇到灾害事故时自救和逃生的基本方法,达到了演练目的。
顺河法院走进理事厅街小学开展关爱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法制讲堂活动
为进一步提高未成年人学法、守法、用法意识,增强其自我保护能力,3月11日上午,开封市顺河回族区人民法院走进所在辖区理事厅街小学,开展“开学第一堂法制课”暨送法进校园活动。
该院研究室主任王琳结合自己多年的工作经历,采取以案说法的形式,通过“飞檐走壁大盗案”、“抢劫五元钱,沦为抢劫犯”、某校园暴力案件等真实生动案例,向学生们介绍了未成年人犯罪给自己、家人及社会带来的巨大危害,并对青少年如何预防和避免犯罪、保护好自身的安全提出了对策和建议。同时,告诫学生在日常生活学习中“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不为”,还要从身边每件小事做起,养成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做到敬畏法律、学习法律、遵守法律。
主讲法官以发人深省的典型案例,明白易懂的讲授语言,贴切实用的自我保护技巧,深受广大师生好评。法制课结束,主讲法官还走进老师中间,亲切回答老师提出的问题,在交谈中化解老师在教育过程中出现的法律疑惑。
据悉,该院已连续5年开展“开学第一堂法制课”暨送法进校园活动,不断向辖区广大师生普及法律知识,着力营造人人讲法律、爱法律、学法律、用法律的浓郁氛围,受到了各界一致好评。
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利用“开放日”提高未成年人守法意识
开封中院构建“院校共建模式”,利用“开放日”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引导青少年学生自觉遵纪守法,最大限度减少未成年人犯罪和校园安全责任事故。2016年2月22日下午,来自开封五中的20余名高中生难掩兴奋和激动,集中参加了开封中院“法院开放日”活动。
在信息集中控制中心,同学们观看了开封中院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宣传片。中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法官、“法官妈妈”段军英结合自己审理的具体案例,生动讲解了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特别是预防犯罪侵害等方面的知识,还与同学们交流互动,引导他们树立神圣的法律职业理想。在中院标准化法庭--二号法庭,民三庭法官张世杰用浅显易懂的语言,详细讲解了法的内涵、法院机构设置、职能作用等内容,组织同学们试穿了法袍,试敲了法槌。法官们还带领同学们参观了中院大型法庭和审判庭门前的“獬豸”塑像,讲解了“獬豸”是法律公正、权威的象征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