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工商局:尽心履职推动公益广告健康发展
聚焦工作本职,健全公益广告发展机制。推进完善公益广告扶持政策,将公益广告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广告产业“十二五”规划》以及推进实施广告战略工作中,引导和监督广告活动主体积极设计、制作、发布公益广告,推动公益广告活动健康发展和规范运作。在指导国家广告产业园区建设时,把公益广告作为园区建设评估的重要内容,推动其成为公益广告的创作基地。启动公益广告监测服务平台的建设,提升公益广告发布行为的监测和监管信息化水平。组织开展广告人才培训和交流,提升公益广告的创意水平,先后组织3场公益广告的专题讲座,培训人员达300多人。2014年南京市大贺、华泽等企业作品获得中广协公益作品黄河奖。
服务重点工作,提升公益广告工作实效。按照市政府关于青奥会广告管控要求,按时将管控区域内的商业广告转换为公益广告及青奥会赞助企业广告,全市共完成转换广告牌、灯箱、LED屏、高炮、道旗等广告3687块,总转换广告面积74914平方米,国际奥委对广告管控工作会给予了充分肯定。广告企业认真落实国家公祭日发布公益广告的要求,确保公祭日当天户外LED屏全部播放公益广告片,确保国家公祭日户外LED大屏直播顺利进行。实行发布备案和检查制度,强化公益广告日常监管,对没有落实公益广告相关要求的企业,实行行政约谈,对没有完成公益广告发布要求的企业在行业评比中实行一票否决。为配合青奥会、文明创建工作等工作,与相关部门共同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播十佳公益广告企业、十佳青奥公益广告企业等评选活动,极大调动企业参与公益广告活动积极性,涌现出华泽广告传媒等一批公益广告示范企业。组织广告经营单位积极参加宣传部牵头组织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公益广告创作、发布、评比活动,动员广告企业组织专业力量,集中推出一批品位高雅、创意新颖、内涵深刻的公益广告。
加强制度建设,为公益广告可持续发展提供发保障。牵头起草《南京市公益广告管理暂行办法》,在发布标准、资金保障、政策激励、监督管理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2014年1月1日正式实施后,我市成为全省唯一出台公益广告管理规范性文件的城市,提升了公益广告管理水平。2014年6月,出台《公益广告发布备案管理办法》,规范备案程序,截止目前已有50多家媒体及广告企业进行了公益广告发布备案。
青奥期间,将管控区域内的商业广告转换为公益广告
南京市城管局:健全法规规范公益广告管理
完善公益广告管理制度。制定出台《南京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南京市商业性户外广告有偿设置管理办法》和《南京市户外广告设置总体规划》等制度法规。《南京市商业性户外广告有偿设置管理办法》中,再次明确规定“政府重大活动和社会公益事业需要设置发布公益广告的,由市委宣传部、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协商一致后,可在百分之二十的公益广告幅度内统一调度使用相关户外广告设施”。按照市政府的要求,和市文明办一起共同研究,拿出专门的章节,对公益性广告的规划设置提出要求。
积极协调公益广告保障工作。将“图说我们的价值观”公益广告的执行情况列入城市管理长效考核之中,并安排专门队伍进行检查考核。青奥会期间,积极协调各驻地单位和广告公司及时更换工地围挡广告14000多平方米,新增各类青奥公益广告10万平方米,为青奥会在南京市隆重召开营造良好的赛事氛围。国家公祭日期间,以北京东路、北京西路等18条主次干道、48条背街小巷、火车站南广场及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等窗口地区为重点,按照“庄严、肃穆、整洁”的要求,协调各广告经营商统一发布公益广告,圆满完成国祭日保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