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发改委、住建部等五部门印发《关于加强县级地区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发改环资〔2022〕1746号)。
意见首提的目标仍是垃圾分类,要求到2025年,“全国县级地区基本形成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体系”,同时提出,“京津冀及周边、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具备条件的县级地区基本实现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全覆盖。长江经济带、黄河流域、生活垃圾分类重点城市、“无废城市”建设地区以及其他地区具备条件的县级地区,应建尽建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而对于不具备建设焚烧处理设施条件的县级地区,则通过填埋等手段实现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
同时,意见还提出,到2030年,全国县级地区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供给能力和水平要进一步提高,“小型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技术、商业模式进一步成熟,除少数不具备条件的特殊区域外,全国县级地区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基本满足处理需求”。
从以上目标可以看出,使用垃圾焚烧技术解决县域垃圾处理问题已成为未来8年内的主体思路。那么,目前我国县级地区生活垃圾处置情况到底如何?目前主流的生活垃圾焚烧技术“下乡”还存在哪些问题呢?
1、仅4成县城生活垃圾实现焚烧处理,垃圾处理规模扩张可期
根据《2021城乡建设统计年鉴》,2021年,我国城市生活垃圾清运量为2.49亿吨,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量为2.48亿吨,无害化处理率接近100%。从总量看,焚烧处理量约为1.80亿吨,占比72.54%;填埋处理量5208.51万吨,占比20.97%。从处理能力方面看,2021年全国无害化处理能力为105.71万吨/日,焚烧为71.95万吨/日,占比68.06%,较2020年的56.78万吨/日上升26.72%。焚烧已正式超过填埋成为我国主流的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方式。
2021年,我国县城生活垃圾清运量为6791.35万吨,无害化处理量6687.44万吨,无害化处理率达98.47%。从总量看,垃圾焚烧处理量约2772.59万吨,占比40.83%;填埋处理量约3784.44万吨,占比55.72%。从处理能力看,县城共拥有生活垃圾处理场(厂)1441座,其中焚烧厂257座,卫生填埋场1123座,总无害化处理能力33.80万吨/日,其中焚烧处理能力17.17万吨/日,占比50.80%,填埋处理能力15.70万吨/日,占比46.45%。
图1 2012-2021年全国城市及县城生活垃圾清运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