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新聞分析:“藥改”能擠出藥價多少水分?
新華網北京3月1日電(記者胡浩、帥才、王思北)國務院辦公廳日前印發《關於完善公立醫院藥品集中採購工作的指導意見》。這一改革方案,肩負著保障短缺藥品供應和擠出藥價水分的重任。
藥價虛高,是我國醫改正著力攻克的頑疾。媒體曾曝光四川川大華西藥業股份有限公司生產的癌症輔助藥物蘆筍片,出廠價15.5元�瓶,出現在省級招投標平台挂網採購價為185.2元�盒,而醫院零售時的價格竟然為213元�瓶。
調查“潛規則”可以發現,藥企藥品進入政府招標目錄,再進醫院,到達患者手中要經過三道檻:第一道“檻”是國家推行以省為單位的藥品集中採購,中標的藥品才具備進入公立醫院的資格﹔第二道“檻”是以省為單位的藥品招標採購,隻確定進入公立醫院的藥品名稱、廠家、劑型等,而衛生行政部門並不是付款者,藥品最終進入醫院,要醫院領導點頭。第三道“檻”則在藥品進入醫院后,要醫生同意開處方,藥品才能到患者手上。
跨過層層門檻的過程,是藥價虛高的推手,也是腐敗滋生的溫床。2014年5月,長沙曝光兒童生長激素銷售黑幕:一些醫藥代表,用高額回扣引誘兒科醫生濫開兒童生長激素,有醫藥代表甚至站在一些醫院的診室裡監視醫生開處方。“藥改”勢在必行。
“新出台的指導意見對現行集中採購制度進行了完善,實行一個平台、分類採購,招採合一、量價挂鉤、雙信封制等措施,同時加強對藥品採購全過程綜合監管,要求在採購平台上定期公布醫院藥品的採購價格、數量、匯款時間等關鍵信息。”國家行政學院研究院范迪軍說,“這就將採購放在陽光下進行,遏制了商業賄賂和私下交易的空間。”
專家同時指出,政策能否得到有效落實,是藥價虛高能否得到解決的關鍵。百姓的醫療費用能否得到真正降低,還需更多的配套改革政策出台,不僅應當制定具體措施確保公立醫院藥品集中採購指導意見的落實,藥品採購還要加強與醫保支付方式和價格改革的聯動,發揮醫保、價格等政策杠杆作用,包括探索制定醫保支付標准價格,鼓勵醫保經辦機構與醫療機構和藥品供應商進行價格談判,合理調整醫療服務價格等。
與藥價虛高相對應,現行的藥品集中採購中,還出現了部分藥價虛低、一些藥品“中標死”的怪現象。
“由於有的集中採購存在‘唯低價是取’的情況,一些臨床必須用但用量不大的‘小藥’,利潤太低,常常在招標后就出現短缺。”北京大學人民醫院藥學部負責人表示,指導意見提出的分類採購辦法,對不同藥品分別採取招標採購、談判採購、醫院直接採購、定點生產等方式,有利於保証婦兒專科非專利藥品、急搶救藥品的臨床用藥,也有利於短缺藥品的市場供應。
北京雙鶴藥業總裁李昕表示,對競標價格明顯偏低、存在質量和供應風險的藥品,確應如指導意見所要求,進行綜合評估,以避免惡性競爭,防止一些低價藥品“一招就沒”。同時,應切實加強對企業經濟技術指標等方面的評價,確保藥品質量、鼓勵研發創新,保証行業的公平競爭和健康發展。
“藥改”是醫改的重要突破口。專家認為,藥品集中採購政策的完善有助於醫改再破冰。然而,由於“藥改”涉及多方利益調整,牽一發而動全身,必須堅持醫保、醫療、醫藥“三醫聯動”,使各項改革相互促進、良性互動、協同配合,形成推進改革的強大合力,才能避免“單兵突進、顧此失彼”的尷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