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快商洛中心城市建设,进一步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位,以崭新的市容市貌迎接高速公路的全面贯通,根据城市建设总体规划要求和广大市民的强烈愿望,市委、市政府决定实施商洛市区南大门工程建设。现将工程建设及拆迁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商洛市区南大门是西合高速公路贯通后我市重要的门户区,它的建设对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位,展示商洛新形象,彰显商洛山水园林生态旅游城市特色,加快融入西安一小时经济圈,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及广大群众一定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密切配合,全力支持,切实做好南大门工程建设及拆迁安置工作。
��二、南大门一期工程北起丹江立交桥,南至西合高速公路出口,全长1.4公里。建设项目包括南秦大桥、迎宾大道、龟山彩虹桥和景观绿化等。道路红线50米,拆迁宽度80米,双向六车道。红线外两侧各l00米属二期工程建设拆迁控制范围。
��三、南大门工程建设范围内建(构)筑物、树木、青苗的拆迁补偿严格按照《商洛市区南大门建设工程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方案》规定的标准执行。工程建设范围内的厂矿、企业拆迁安置,另行制定方案。地上地下管线及市政设施,由业主单位自行拆迁。农民拆迁户的安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规,统一规划,集中进行安置。
��四、本通告发出后,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拆迁范围内修建任何建(构)筑物,抢栽种树木、药材及农作物。否则不予补偿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被拆迁范围内的单位、村组及个人,自本通告发布后,按照南大门工程建设管理处的要求办理拆迁补偿登记事宜。在规定期限内不办理拆迁补偿登记的,其补偿内容以调查登记结果为准。应拆除(砍伐)的一切建(构)筑物、树木、青苗等附着物,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自行清理。因工程建设及拆迁给单位、集体、个人带来的不便请给予谅解。
��五、商洛市区南大门工程建设管理处负责工程建设及拆迁安置工作。各级各部门要各负其责,各司其职,积极配合,全力支持,共同营造良好的拆迁及工程建设环境。
��六、工程建设及拆迁范围内的单位、村组及广大群众,应遵法、守法,依法办事。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向工程建设管理处提出无理要求;不得设置障碍阻挡施工;不得哄闹现场谩骂工作人员。违者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罚,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 二OO八年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