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澧县探索微信广告监管新路
日前,湖南省澧县某市民向工商机关投诉,称其微信好友在朋友圈里发布的广告内容虚假。接到投诉后,澧县工商局执法人员立即对微信广告进行了检查,发现其在微信朋友圈内发布“find7顶配真牛”、“find7拥有2K级别分辨率和目前最高的538PPI”、“N1全球最具创意的旋转摄像头”等内容的广告50多条。执法人员随即对这些广告逐一进行拍照和截屏,提取了相关证据。
执法人员利用微信与该微信广告发布者进行了沟通,得知发布者王某是oppo公司的一名员工。王某是一位“手机控”,在平时操作手机软件和玩游戏时,发现微信、手机QQ、大众点评等软件里面有大量的广告,而且这些广告可以在没有审核、备案和登记的条件下随意发布,众多微信用户通过朋友圈和查找附近的人就能看到。“发布这些微信广告是为了提高oppo手机的知名度和销售量,我所发布的广告内容都来自oppo公司的宣传资料。”王某对执法人员说,“微信广告最大优点是成本低、覆盖广、形式新,我已经通过这种宣传方式销售了10多部手机。”
执法人员对王某说:“您所发布的微信广告内容虚假,在微信、手机QQ等虚拟平台上发布广告,要对广告的真实性负责,不能发布虚假违法广告。”在执法人员的规劝下,王某马上删除这些违规发布的微信广告。随后,执法人员将调查情况进行了反馈。
由于初次遇到此类的投诉案件,澧县工商局选派专人对微信、手机QQ、百度地图、大众点评等常用手机软件进行了监测,发现大部分常用手机软件均不同程度存在发布广告的现象,特别是在大众点评和百度地图的软件里,有大量的商家宣传信息。
针对这一情况,该局对相关商家加大宣传力度,敦促商家在宣传商品和服务时,严格遵照广告法律法规,认真履行广告审查职责。同时,该局及时发布消费预警,提醒广大手机用户增强维权意识,发现虚假违法广告及时向工商机关进行举报。
“由于现行的法规尚未对此类广告进行细化,也没有明确准入资质、发布标准、申办和发布程序等要求,导致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可以发布广告,还可以随时修改和变化广告内容。目前,基层执法人员缺乏相关技术手段支持,无法掌握商家的广告发布情况,并且广告发布者的身份、所属地域的确定以及证据的提取和保留难度都较大。”该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
为此,澧县工商局对微信等新形式广告采取定期监测,建立信息公示制度、黑名单制度、举报机制和查处机制,制定手机软件广告发布准入资质、发布标准、申办和发布程序,行政约谈相关发布单位、手机软件运营商等方式,积极探索对微信等新形式广告的监管措施。“下一步,我们还将充分发挥手机安全卫士等第三方平台的技术优势,加强对手机软件中各类广告的监测,避免先混乱后治理局面的出现。”该局相关负责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