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除大型广告牌
今年4月,市、县(市、区)两级联动,以拆旧控新、规范管理为要求,拉开了我市户外广告集中整治行动的序幕。
为什么要开展户外广告集中整治行动?目前该项行动取得了哪些进展?今后如何巩固整治成果?对此,我们作了调查采访。
部分户外广告乱象亟须整治
开车经金丽温高速到永康,还未驶入城区,路边的高炮广告首先印入眼帘;市区高楼大厦多,一些大楼楼顶上,留有字迹“缺胳膊少腿”的广告牌;市区环东公园绿草如茵,草坪中的高炮广告立柱锈迹斑斑……城市户外广告无处不在。我们在采访中发现,有的广告牌与周边环境融为一体,成了城市的一道景,但有的户外广告与周边环境很不协调,成了城市形象的一块“疤”。
谈及我市户外广告现状,不少市民颇有微词。“有的店铺已经关门,陈旧不堪的店招却还未拆除”“户外广告牌用语不规范,准确性有待提高”“我家不远处有块户外电子广告屏,播放声音很响,且亮度太高,影响生活”……对于正在进行的户外广告集中整治行动,市民表示支持。“希望整治行动过后,金华户外广告能规范起来。”市民兰女士说。
对于户外广告乱象,市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工作人员深有体会。“以店招为例,我们在前期调查中发现,不少店招挂在门面之外。”兰溪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城管科科长唐小彪说,按照规定,店招应该挂在店铺门面上。武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综合管理科科长贺肖璐则认为,高炮广告、楼顶广告立面面积大,有的不仅影响“城市天际线”,刮大风时还存在安全隐患。
“户外广告品质直接影响城市颜值与品质。”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近年来,尤其是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以来,我市各县(市、区)大力开展户外广告整治,取得了一定成效。不过,前期调研中发现问题依旧不少,比如,部分户外广告乱设置、设施陈旧破损、内容和形象不雅等现象还较为突出,一些店招与市容市貌、建筑立面不和谐,与城市形象不匹配情况还较为严重,在全市范围内统筹开展户外广告集中整治行动很有必要。
整治对象涉及各种类型
今年4月,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经前期调研、排摸,在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户外广告整治专项行动方案,按照“减量、治乱、提质”的总体要求,对照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标准,对各类影响市容市貌、侵占绿地、遮挡绿化景观、影响建筑物形象和风格、妨碍交通安全、存在公共安全隐患以及未经批准擅自设置的各类户外广告进行清理、拆除,以此推进城市空间美化与城市品质提升。
我们了解到,此次整治对象有高炮广告、LED显示屏广告、楼顶广告、店招、公益广告,以及墙体广告、垃圾箱广告等其他各种类型户外广告。
其中,高炮广告以减量为重点,对纳入公开出让管理的,如出让合同到期应拆尽拆;对未纳入公开出让管理、未经审批擅自设置或审批已到期的,一律拆除。
LED显示屏广告以安全、提质为重点,对未经审批而设置的要求立案查处,对责任方从严处罚。查处后,对于其中不符合城市建设规划要求、存在安全隐患、有重大纠纷投诉的,要依法拆除。
楼顶广告以拆旧、控新为重点,对未经审批或审批到期的立案查处;对陈旧破损、缺字、影响建筑物形象的,限期整改或拆除;对存在安全隐患、审批期满不予续批的,要依法拆除。
店招以治乱为重点,按照简洁、有序、安全、美观标准,进行全面规范或清理。对于重复设置、破损陈旧、立面杂乱造成视觉污染的,责令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予以拆除;对遮挡窗户、存在安全隐患、在三层以上楼面设置的店招,依法拆除。
公益广告以减量、提质为重点,对照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标准予以规范管理;其他户外广告,按照“减量、提质、规范、安全”原则,分类管理、处置。
市县联动分三阶段整治
5月8日上午9时许,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联合交警、园林管理等部门,拆除市区环东公园绿地中的一处高炮广告。同日上午,在武义县城区,一块面积约为100平方米的楼顶广告被拆除。这标志着全市联动集中整治户外广告行动打响第一枪。
5月20日,我市又开展了一次力度较大的户外广告集中整治行动。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联合永康、兰溪、武义等县(市)执法部门,开展对违法户外广告的拆除行动。当天,市区北二环路与赤松路交界处的一处高炮广告被拆除,永康、兰溪、武义等地均依法拆除了部分违法落地式广告、垃圾箱广告、破损店招等。类似这样的集中整治行动,今年6—9月还将渐次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