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级文物正遭受侵害 雕楼贴满小广告成大花脸 【本报讯】(深圳商报记者王叶林江晓蚕实习生白德斌)“深圳文物保护单位石厦雕楼的墙体上被小广告贴得花花绿绿,楼梯上摆满了清扫垃圾的扫帚,希望有关部门过问一下
雕楼贴满小广告成大花脸
2005年04月21日05:03 深圳商报
”。昨日,市民梁先生给本报打来“报料电话”,反映石厦雕楼正在遭受侵害。昨日下午,记者来到福民路附近的石厦村,在村委旁边的石厦雕楼前看到,石厦雕楼正面下方大约有5平方米的墙体被人贴上了各种小广告,内容有“租房、招工、搬家、转让”等等,而且纸张颜色各不相同,红色、白色、黄色“应有尽有”,远看雕楼墙体十分“花哨”。雕楼背面设立了一个垃圾箱,清洁工把清洁路面的扫帚和其他工具摆放在惟一能上雕楼的楼梯上。另外,雕楼的拐角处出现了缺口,尚未得到及时的修补。记者在雕楼下的石碑上看到,该雕楼保护范围:为建筑物外墙向外延伸10米,建设控制地带为从保护范围向外延伸30米。据一位租住在雕楼附近的张女士说,她在这里已租住了3年了,因这个地段过往行人比较多,一些不讲公德的人经常在雕楼上贴小广告。(请报料人梁先生领取报料奖100元)小贴士石厦雕楼属于深圳文物保护单位,2001年10月16日,福田区人民政府在雕楼下立了一座黑色石碑,石碑正面刻有“石厦雕楼”字样。石厦雕楼建于清末、民国初年,位于石厦村中心,面阔4.9米,进深4.6米,高16.5米,楼高5层,占地面积22平方米,坐南朝北,土木结构。四周外墙用三合土板筑而成,顶层有突出墙面的防卫设施。该建筑是清末、民国初年时期深圳地区社会面貌的见证,具有相当的历史价值。作者:深圳商报记者王叶林江晓蚕实习生白德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