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指导各地科学规划、设计绿道,提高绿道建设水平,发挥绿道综合功能,在总结国内外绿道建设实践经验的基础上,组织编制了本导则。
本导则共分7章,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绿道功能与组成、绿道分级与分类、绿道规划设计总体要求、绿道选线、绿道要素规划设计要求。
本导则由住房城乡建设部组织编制。主要起草单位:中国城市建设研究院有限公司、北京北林地景园林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浙江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安徽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
本导则由住房城乡建设部城市建设司和城乡规划司负责管理,中国城市建设研究院有限公司负责技术解释。请各单位在使用过程中,总结实践经验,提出意见和建议。
目 录
1 总 则
1.0.1 为指导各地绿道规划设计,保障绿道建设水平,充分发挥绿道的复合功能,特制订本导则。
1.0.2 本导则适用于指导全国各地绿道的规划设计。各地应本着“因地制宜、彰显特色、统筹城乡、绿色低碳”的原则,根据本地实际情况予以深化细化,保障切实可行。
1.0.3 绿道的规划设计还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规定。
2 术 语
2.0.1 绿道
以自然要素为依托和构成基础,串联城乡游憩、休闲等绿色开敞空间, 以游憩、健身为主,兼具市民绿色出行和生物迁徙等功能的廊道。
2.0.2 绿道游径系统
指绿道中供人们步行、自行车骑行的道路系统,是绿道的基本组成要素。包括步行道、自行车道与步行骑行综合道。
2.0.3 绿道连接线
主要承担连通功能,且对人们步行或自行车骑行有交通安全保障的绿道短途借道线路。包括借用的非干线公路、非主干路的城市道路、人行道路、人行天桥等。
2.0.4 绿道设施
为满足绿道综合功能而设置的配套设施,包括服务设施、市政设施与标识设施。
2.0.5 驿站
供绿道使用者途中休憩、交通换乘的场所,是绿道服务设施的主要载体。
3 绿道功能与组成
3.1 绿道功能
3.1.1 休闲健身功能:绿道串联城乡绿色资源,为市民提供亲近自然、游憩健身的场所和途径,倡导健康的生活方式。
3.1.2 绿色出行功能:与公交、步行及自行车交通系统相衔接,为市民绿色出行提供服务,丰富城市绿色出行方式。
3.1.3 生态环保功能:绿道有助于固土保水、净化空气、缓解热岛等,并为生物提供栖息地及迁徙廊道。
3.1.4 社会与文化功能:绿道连接城乡居民点、公共空间及历史文化节点,保护和利用文化遗产,促进人际交往、社会和谐与文化传承。
3.1.5 旅游与经济功能:绿道有利于整合旅游资源,加强城乡互动,促进相关产业发展,提升沿线土地价值。
3.2 绿道组成
3.2.1 绿道包括游径系统、绿化和设施。(详见表3-1)
表3-1 绿道组成
系统名称
要素
备注
绿道游径系统
步行道
包括绿道连接线
自行车道
步行骑行综合道
交通接驳点
与交叉口、立交设施、码头、机动车及自行车停车场、公交站点、出租车停靠点等相衔接
绿道绿化
绿道设施
服务设施(驿站为综合服务设施载体)
管理服务设施
包括管理中心、游客服务中心
配套商业设施
包括售卖点、餐饮点、自行车租赁点等
游憩健身设施
包括活动场地、休憩点、眺望观景点等
科普教育设施
包括科普宣教、解说、展示设施等
安全保障设施
包括治安消防点、医疗急救点、安全防护设施、无障碍设施等
环境卫生设施
包括厕所、垃圾箱等
市政设施
环境照明设施
电力电信设施
给排水设施
包括排水河道、沟渠、管道、箱涵、泵站、雨污水处理再生利用及其它附属设施等
其他
燃气、供热等设施
标识设施
指示标识
解说标识
警示标识
4 绿道分级与分类
4.1 绿道分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