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君信招标有限公司受福州报业网络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福州日报社社区融媒体智慧屏广告代理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福州日报社社区融媒体智慧屏广告代理招标项目
项目编号:FJJXZB201801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蔡闽珠
项目联系电话:0591-8389668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福州报业网络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 福州市 鼓楼区
联系方式:方工/0591-8350933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君信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蔡闽珠,0591-83896688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红江路69号6#楼6207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合同包一:采购项目的名称:社区融媒体智慧屏:医疗行业、服务类行业及商场、旅游行业、金融行业、餐饮快消品行业、教育行业广告代理、经营期限(年):1、最低限价:全年代理总额为130万元;
合同包二:采购项目的名称:社区融媒体智慧屏:家装建材行业广告代理、经营期限(年):1、最低限价:全年代理总额为37万元;
简要规格描述:社区融媒体智慧屏现有84座,通电时间为8:00至21:00。左侧滚动灯箱,画面尺寸为2.51(宽)*1.24(高)㎡,采用PP合成纸喷绘,单价为300元/面/月;右侧社区融媒体智慧屏机身为43寸LCD彩屏,全屏仅限图文形式,15秒/席位,半屏支持图文、视频形式,30秒/席位,单价为200元/席位/月。合作期间,如投放总量超出代理总额,则超出部分按结算单价据实结算。合作过程中,如有增设点位,则增设至100座止,代理总价不予增加。建设点位超过100座以上的,则双方另行协商代理增额部分。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须提供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投标人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相关材料,是指提供企业出具的或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报告中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者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投标人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相关材料,是指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一段时间内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4)投标人须提供社会保障资金相关材料,是指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一段时间内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或者提供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5)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信息查询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打印件(或截图)。(6)投标人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相关证明材料的承诺书。(7)根据闽检发[2014]7号文规定,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由投标人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出具),证明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对于未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或者查询结果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原件须胶装在投标文件正本中,副本附复印件)。(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67.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6月19日 11:45 至 2018年06月26日 15: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红江路69号6#楼6207室
招标文件售价:¥1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