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王燕军 为您报道昨日,记者从兰州市执法局获悉,近期兰州市将采取政府招商的形式,在城市道路公共场所设置集垃圾箱、广告和路标牌为一体的公用设施。首批计划在东方红广场、天水路、南(北)滨河路等100个街区设置4000~6000个垃圾箱式广告路标牌,设置期限为5年。 据了解,为了尽快改善环卫设施老旧、短缺及与城市建设发展不协调等问题,近期
6000个垃圾箱 广告路标“三合一”
2006年07月10日01:50 西部商报
兰州将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以政府招商的形式,设置环卫公用设施。具体方式是在垃圾箱上设置广告位,由投资者无偿在其建设的垃圾箱广告位上发布广告。同时要求在发布的广告中五分之一是公益广告。垃圾箱式广告路标牌多功能设施的管理也由投资者承担。布局原则上,每个交叉路口10米处分别设置垃圾箱式广告路标牌多功能设施;路中部分、广场、旅游景点、繁华商业区设置垃圾箱式广告牌(不带路标牌)。广场、旅游景点、繁华商业区每20~30米一个;主干道、居民集中区、党政军驻地周边每30~50米一个;其余街区每60~100米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