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垃圾桶
分类垃圾桶
烟台大众网11月21日讯 (记者 姚人琦) 近期,烟台市区很多地方都更换了新的分类垃圾桶,分别标明了“可回收”和“不可回收”字样,引导市民分类投放垃圾。然而记者走访中发现,分类垃圾箱并没有充分利用分类职能,对于相当一部分市民来说,这些分类垃圾箱形同虚设。
调查:垃圾桶分类垃圾未分类 分类垃圾桶成摆设
垃圾箱分类了,市民扔垃圾是否能“分类扔”呢?记者在人口聚集较多的烟台长途汽车站周围走访。新更换的分类垃圾箱差不多有2米高、半米宽,正反面都打满广告,侧面为垃圾桶投入口,一面标有“可回收”标志,一面标有“不可回收”。另外,南大街摆放的垃圾桶仍然是以前的那种黄蓝两箱垃圾桶,其中黄色箱为可回收垃圾桶,上面标有一白色的可循环标志,蓝色箱体为不可回收垃圾桶,上面标有一个直接投递的标志。在蓝色箱体侧面还有一个褐红色的小箱,上面标有“电池”标志,黄色箱体侧面有一个蓝色小箱,上面标有“香烟”标志。
在烟台三站附近,一对20岁左右的情侣,买完冰棍儿,走到垃圾箱前顺手将冰棍儿包装纸扔到了可回收垃圾桶内。在长途汽车站东面,一名中年市民带着女儿边走路边喝着矿泉水,走到一分类垃圾桶旁,该市民不假思索地将空矿泉水瓶扔进了不可回收垃圾箱内,紧随其后的一名拾荒者立即赶到垃圾箱前,将前面那位女士刚扔的瓶子挑捡出来。
记者围绕汽车站附近青年南路、南大街、西大街、大海阳路各路段的20多个垃圾箱观察了一遍,发现这20多个新、旧可回收垃圾箱垃圾投放情况基本相同,可回收箱里有广告纸也有各种食品塑料袋、食品垃圾,不可回收垃圾箱内各种可回收的饮料瓶也是赫然可见。从调查中看得出,这些分类垃圾桶对大多市民来说基本是一种摆设了,分类垃圾箱的“分类”功能未曾体现。
市民:多有分类意识 少有实际分类
记者在烟台长途汽车总站站点附近随机采访了20名普通市民。有6名市民表示自己往分类垃圾桶里扔垃圾前不会考虑分类,而有14名市民表示会考虑分类,其中只有5名大体能说出该如何分类,9名则表示不清楚。
在银行工作的华先生告诉记者,之前在国外呆过,垃圾分类概念很深,自己平时很注重对垃圾分类管理,在家的时候也会有意识的把垃圾分类处理。华先生表示,平时的普通生活垃圾基本上能分辨出哪些能回收,哪些不能回收。华先生认为,饮料瓶、酒瓶、纸箱一类的是可回收的,而剩饭、果皮是不可回收的。
在长途汽车站站点,记者采访了3位年龄在50岁以上的市民,3人都表示根本不清楚垃圾桶还是分类的,也不明白什么叫“可回收”。53岁的林大妈告诉记者,在家的时候会注意把能卖钱的东西挑出来,其他的都一块儿扔了。
记者询问了一名把矿泉水瓶扔进不可回收垃圾箱的女士,是否知道扔垃圾分类处理?这名女士告诉记者,自己平时也有注意,但是通常会忽略了,一般扔垃圾的时候哪个口近扔哪个。该女士告诉记者,自己平时也很糊涂,像铁、铜这些东西清楚知道是能回收的,但是像广告纸、饮料瓶就不是很清楚,“矿泉水瓶回收回去做什么呢?刷了重新用吗?”
清洁工人:不求分类只求不乱扔 垃圾混在一块儿倒
记者在青年南路汽车站附近采访了几名清洁工人。杨师傅告诉记者,自己知道垃圾桶是分类的,但是如何分类他们也不清楚。记者采访中了解到,在处理这些垃圾时,清洁工人应该说是简单做了二次分类。几乎每个清洁工人都会自带几个袋子,打扫卫生的时候,会把垃圾箱里的矿泉水瓶、广告纸等能卖钱的垃圾挑拣出来。
采访中,多名清洁工人表示,他们根本不祈求市民还要分类扔垃圾,只要能把垃圾扔到桶里就好。据了解,因为很少会有人分类,清洁工人清理垃圾桶时,也通常是把两个箱子的垃圾混在一块儿倒掉的。
链接:实行垃圾分类的原因
目前常用的垃圾处理方法主要有综合利用、卫生填埋、焚烧和堆肥。进行垃圾分类收集可以减少垃圾处理量和处理设备,降低处理成本,减少土地资源的消耗,具有社会、经济、生态三方面的效益。生产垃圾中有30%—40%可以回收利用,应珍惜这个小本大利的资源。具体垃圾分类处理的优点如下:
1、减少占地:生活垃圾中有些物质不易降解,使土地受到严重侵蚀。垃圾分类,去掉能回收的、不易降解的物质,减少垃圾数量达5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