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黄冈市文化和旅游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报说明
(一)黄冈市文化和旅游局部门概况
1、部门基本情况和主要职能职责
2、部门政府“三定方案”及定编文件
3、2021年部门工作要点和工作目标安排
(二)部门工作重点
(三)收支预算安排情况
1、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3、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4、非税收入、政府采购及国有资产占用使用预算情况
5、部门预算专业性名词解释
(四)部门收支预算明细表
1、基本支出
2、商品和服务支出
3、项目支出
(五)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二、市直文旅系统-2021年预算支出总表级编报说明2-1 2-2 2-3
三、黄冈市文化和旅游局-2021年部门预算基层表
四、黄冈市文化和旅游局-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五、黄冈市文化和旅游局-2021年项目简表
六、黄冈市文化和旅游局-2021年“三公”经费及会议费预算表
七、黄冈市文化和旅游局-2021年非税收入预期目标情况表
八、黄冈市文化和旅游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九、黄冈市文化和旅游局-新增资产配置预算申报表
黄冈市文化和旅游局2021年预算编报说明(本级)
本预算草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我部门“三定”方案规定的职能和2021年主要工作任务编制。草案所列内容准确、真实、完整。我部门将根据审查批复的预算做好执行工作,对预算执行结果负责,并依法接受市人大审查监督。
部门法定代表人签字:王建学
一、部门概况
黄冈市文化和旅游局为正县级政府工作部门,内设办公室、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科)、人事科、财务科、艺术科、公共服务科、文物与非遗保护科、产业发展科、资源开发科、广播电视与体育科、市场监督管理科、科级与宣传推广科12个职能科室,机关党委办公室、离退休干部科。内设机构4个,文物局、艺术研究所、监管审读中心、旅游质量管理所4个事业单位。
市文旅局定编情况:行政编制人数35人,事业编制人数24人,机关工勤编制人数3人。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4名,总工程师1名,总规划师1名,正科级领导职数14名(含机关党委办公室主任1名、离退休干部科科长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7名。
财政供养情况:行政在职在编人数36人,全额事业在职在编人数16人,“占编不入编”人员3人。离退休人员58人,其中:离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57人。厅级离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处级32人、科级及以下25人。目前,局机关公务应急用车1辆,二级单位无公务车。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 贯彻落实党的文化工作方针政策,依法起草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工作的地方性法规、市政府规章草案和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推进相关领域体制机制改革。
(二) 拟订全市文化、旅游、广播电视领域产业发展、人才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相关产业融合发展,推动髙素质专业化人才队伍建设。
(三) 管理全市性的文化、旅游、广播电视活动,统筹、协 调、指导全市重点文化、旅游设施及广播电视重点基础设施建 设,组织全市文化和旅游整体形象的对外宣传和推广活动,促进 相关行业对外交流与合作,组织、指导旅游产品的开发与整合。
(四) 指导、管理全市文艺事业,指导全市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 作品,推进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的发展。
(五) 负责全市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和旅游惠民工程,统筹推进 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六) 负责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拟订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 兴。
(七) 指导、管理全市文物和博物馆事业,负责全市文物保 护、抢救、发掘、研究和展示利用等工作。
(八) 对全市文化、文物、旅游、广播电视市场经营进行行 业监管,推进行业信用体系和行业标准化建设,依法规范市场。
(九) 指导、推进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 业态创新融合发展,推进相关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指导、 推进红色旅游发展。
(十)负责广播电视行业管理。监督管理、审查全市广播电 视节目、网络视听节目以及在公共视听体播放的广播电视节目的 内容和质量,指导监督全市广播电视广告播放。负责对广播电视 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进行监管,指导推进全市应急广 播等重点公共服务项目建设。
(十一)负责文化、文物、旅游、广播电视、体育行业安全 监督管理工作。
(十二)承担全市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体育等行政执法职责。
(十三)指导、管理全市文化和旅游对外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组织大型文化和旅游对外交流活动。
(十四)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