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6月19日
创新建设“爱心超市”
持续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
----高县深化扶志扶智行动
宜宾市高县深化扶志扶智行动,探索设置以励志脱贫正向表现换取奖励积分、以积分换取商品的“爱心超市”,充分而持续地激发贫困群众的内生动力,推进村民自治、法治、德治协同发展,推进党群干群关系向好、社会风气持续好转,寻找到一条巩固提升脱贫成效之路。
一、畅通“三个渠道”,确保“爱心超市”规范运行
“爱心超市”用积分联结贫困户,不断激发内生动力,提升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服务能力。一是坚持正向激励导向,畅通积分计算渠道。高县抓住积分是“爱心超市”的核心部件,积分采取“基础分+正向激励加分-负面减分”方式,每个季度评定1次、公布1次,让更多的贫困户参与其中。基础分为40分,根据贫困户“两不愁、三保障”及脱贫成果巩固提升的质量分季给予;正向激励加分由乡村《计分细则》规定的励志脱贫等现实表现、道德模范等表扬情况逐一量化;负面减分主要从平时表现、列入黑榜、未完成任务等方面来评定。通过积分模式,贫困户自愿自觉性得到极大提升、积极性主动性得到了充分调动,“做表率、走前头、争高分”蔚然成风,村风民风社风得到普遍好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农村广泛弘扬。二是坚持自愿便捷方向,畅通商品兑换渠道。“爱心超市”主要设置在村委会或交通要道、人群密集场所,采取原大中型超市改建、村上新建或多村联建相结合的方式,统一悬挂有规范编号的“高县励志脱贫爱心超市”标识标牌。其投资主要以村集体投资、公民个人投资、法人投资、贫困户联合投资4种方式。“爱心超市”招聘员工时实行贫困户优先制度,县财政予以一定奖励或补助。贫困户随时可以全县任何一处“爱心超市”用积分兑现商品,1分折合5元同等价值的商品,但不得兑换现金。同时,积分不清零、可结转。三是坚持公开公正原则,畅通监督管理渠道。高县制定了《励志脱贫“爱心超市”建设实施方案》,县乡村三级成立“爱心超市”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对积分、“爱心超市”的建设和运行进行管理。积分实行“总量限分和贫困户个人不限分”相结合办法,总量限分是指以村为单位、每个村每年度可兑换的总积分不得超过全村贫困户总数的100倍(获乡镇和县级以上的评选表彰除外)。每村每季度首月10日前完成上季度贫困户积分的公示工作,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县扶贫开发局负责指导“爱心超市”筹建和后期监管,乡镇纪委负责监督工作落实,县财政局负责资金保障和资金监管,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商品质量和价格监督,乡镇扶贫办负责超市日常监管和资金报账。财政资金实行县级报账制,凭“一册一票”(积分兑换花名册、超市发票)每个季度报账1次;捐赠捐助资金在乡镇报账;资金直接支付到“爱心超市”。
二、搭建“三个平台”,确保“爱心超市”有效运行
“爱心超市”按照政府搭台、社会参与、超市承办、贫困户受益的模式,充分调动了社会各阶层的积极性、创造性,激发了社会活力。一是激发社会活力,搭建社会爱心捐赠平台。高县“爱心超市”秉承“爱心扶贫、扶智扶志”理念,积分兑现资金主要来源于财政扶贫资金、“扶贫日”捐款、帮扶单位和爱心企业及爱心人士捐赠、村集体经济收入等。高县1.7万户贫困户、每户按100分计算,每年共需要资金850万元,2019年高县目前财政已安排660万元用于“爱心超市”积分兑换,还需发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爱心超市”作为“爱心中转站”,因其管理规范、程序透明、公开公正、监督有力,很快成为联结社会帮扶力量和贫困户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二是激发企业活力,搭建农副产品销售平台。目前,全县27个“爱心超市”均在超市里显眼位置规范设立“扶贫专柜”“高县特产”两个专柜。“扶贫专柜”主要应用“四川扶贫”公益性集体商标,展示高县云州茶业、传世手功粉条等12个“四川扶贫”集体商标企业的产品。“高县特产”专柜主要是展示全县30个农业龙头企业、专合社和家庭农场的产品。通过两个专柜与各电商平台开展广泛合作,帮助企业、专合社以及贫困户展销代销农产品。同时,鼓励龙头企业采取“以销代捐”模式,将其产品以不高于市场价90%的折扣用于积分兑换,既拓展了销售市场,又增加贫困户收入、减少支出。三是激发村级活力,搭建集体经济发展平台。村集体可单独创办、联办或入股的方式投资建设“爱心超市”;也可以贫困村投资收益项目模式来建设,形成以“村委会+公司+贫困户”的合作方式,将资金股权量化到贫困户,“固定收益+二次分利”壮大了村集体经济收入。同时,调动了村集体和贫困户发展种养业产业或实体经济的积极性,为“爱心超市”提供更多的商品;村集体公司还可组织收购贫困户或群众的农特产品,确保产品安全的前提下进入“爱心超市”,赢得利差。
三、实现“三个联通”,确保“爱心超市”良性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