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海新闻网讯(记者胡琦通讯员胡琼井)近日,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环卫处发现一起因肇事人驾车撞坏不锈钢分类果壳箱事件,经协商后,肇事人按2200元/只的合同购入价进行了赔付。
据悉,当日环卫处设施管理科巡检人员在路巡时发现,位于徐霞客大道一酒店前的一个不锈钢分类果壳箱被撞得厉害,箱体整体变形严重,无法修复再投入使用。因通过招投标采购的不锈钢分类果壳箱整体购入价格并不低,为了寻找肇事者,环卫处工作人员决定报警。在交警部门的协助下,通过监控顺利找到了肇事人。最终,肇事人以合同购入价对果壳箱进行了赔偿。
环卫处提醒广大市民,开车上路一定要注意自身安全和市政设施,根据《宁波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相关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损坏、拆除、关闭环境卫生设施,违者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万一撞坏设施,既要修车,还要赔偿设施,实在是得不偿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