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让生活更美好
——邱县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工作综述
本报记者孙秀群通讯员赵岩
邱县自创建“省级文明县城”以来,坚持“创城为民、创城利民、创城惠民、创城靠民”的工作理念,不断改革创新,狠抓责任落实,各项工作取得了实质性进展,有力开创了省级文明县城创建工作的新局面。
创新制度体系,常态化推进工作
邱县按照“分类实施、统筹推进、固强补弱、全面提升”原则,不断完善创建机制,为工作推进提供制度保障。
该县明确分工,形成责任机制。根据《邱县创建省级文明县城攻坚行动方案》,成立了11个创建工作部,分别由副县级领导担任部长,牵头协调,各负其责。并对27个副县级领导干部、84个单位承担的创城工作任务进行细化。“网格化”管理,压实创建责任。全县18条主次干道及其包含的400余条背街小巷、7个乡镇、35个住宅小区分别由一位县级领导和一个单位分包。教育、综合执法、住建、交警、交通、市场监管等职能部门各负其责,分包部门负责责任区的卫生整治。“四色法”管理,加大推进力度。该县创城办制定了创城工作“四色”管理法,对创城90余个点位按照测评标准制定了《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四色”工作管理法一览表》,分别对各点位创建进展情况进行认定,根据工作不同进展情况,分别粘贴绿、白、黄、红四个颜色,督促创建工作顺利开展。创城期间,该县县委书记、县长定期实地查看创城点位,分包县领导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县大督查办公室和县创城办督导组每天督查,形成督导通报24期,下发督办卡112份。建立长效机制,持续开展工作。制定了《关于建立文明县城创建工作长效机制的实施方案》,在更高、更深、更广的层次上推动文明县城创建工作。
外塑城市之形,群众实实在在得实惠
邱县在文明县城创建过程中,通过完善提升基础设施,开展交通秩序综合治理,市容环境大力改善,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是对城市设施进行改造提升。该县先后实施了老旧小区改造提升,整体改造升级城区基础设施、铺设污水管网、增设无障碍设施等各项工程,整治提升背街小巷40余条,改造老旧小区10个,更换破损老旧公益广告1300余处,补种绿植2万余棵,检修路灯7000多盏。同时加大村镇人居环境提升,规范了7个乡镇、217个村的文化站建设,打造乡风文明示范街200余条。二是大力开展市场和交通整治,规范城市秩序。规范流动摊点,设置了合义路北头、金三角等4个点位,允许流动商贩摆摊经营。落实“卫生清洁”“门店整洁”“绿化完好”“无店外经营”“停车秩序”门前五包责任制,拆除违规设置广告牌匾,整治占道经营店铺,规范乱停乱放汽车、电动车等现象,县交警大队对各条街道违法停车进行清理和处罚;开展夜间市容市貌和市场秩序整治工作,取得了摊点商贩摊走地净良好效果;积极发挥文明单位和志愿者的作用,联合文明单位志愿者,开展文明交通劝导活动。三是美化胡同小巷,从细节着手改变环境。加大对背街小巷的整治,发动志愿者在胡同墙面绘制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漫画,让以前的脏乱胡同蝶变成为“文化胡同”,居民们无不拍手称赞,城市面貌明显改观,城市品位极大提升。
内铸城市之魂,暖心善举绘就温暖底色
近年来,邱县持续开展“邱县好人”“文明家庭”等评选活动,用他们的先进事迹感召群众,营造知荣辱、树正气、促和谐的社会风尚。
该县通过组织开展评选“邱县好人”,评树“文明家庭”活动,宣传学习身边好人、道德模范的先进事迹,通过他们的示范引领和带动作用,不断提升群众的道德修养,传递向上向善的正能量。同时结合实际和群众需求,开展文化下乡、惠民演出、文化培训指导等活动,真正达到贴合群众、服务群众。积极开展窗口单位、服务行业及文化场馆的文明创建工作,不断提升文明服务。规范完善了公园广场、车站、服务窗口等38个学雷锋志愿服务站,严格按照标准规范设置,摆放醒目的志愿标识标牌、志愿服务内容公示、便民服务箱等,为游客和市民提供指路问询、医疗救助、扶老助幼、寻人寻物等志愿服务帮助。在未成年人中大力开展德育教育、爱国主义教育,积极开展“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主题活动、“传承红色基因”系列教育活动等。
弘扬文明之风,全民志愿逐幸福梦想